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大厅LED屏幕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大厅LED屏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7-09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晓焕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 010-642865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晓焕(010-63905927)、莫凡(010-639059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1:货物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大厅LED屏幕等;数量:1批;简要技术参数:全彩小间距LED显示屏6.45㎡等,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预算金额(万元):43.1;是否进口:否;采购用途:用于教学、科研、学生活动。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或五证合一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06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 采购代理将立即把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同时也将把书面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给供应商,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或五证合一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款及响应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902295610703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014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2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014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晓焕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