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对学校2019-2020年度资产处置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2020年度资产处置供应商遴选
二、遴选内容:
本次只遴选学校资产处置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具有学校2019-2020年处置资产的竞价资格。本次拟入围供应商不多于20家,未入围供应商不具备参加学校资产处置项目竞价的资格。
资产处置供应商服务范围:学校处置资产(一般包含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文体设备、卫生医疗器械、标本模型、工具量具和器具、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的回收、清运等工作。
三、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6.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主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
7.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划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及其他符合地方政府特殊规定的有效资质文件。
8.具有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应专业力量;实施团队人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学校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能够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资产处置工作。
9.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具有为高等学校资产处置的业绩。
10.履约记录良好,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12.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文件。若提供虚假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遴选资格,对于已经入围的供应商,将从入围供应商名单中剔除。
2.入围供应商应服从学校安排,进入平台供应商库,参与学校2019-2020年资产处置项目的竞价。如参与其他项目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学校不定期对处置资产统一打包,在平台竞价系统发布处置公告。入库供应商自行关注,并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现场踏勘、在线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应在现场踏勘后,仔细核算慎重报价,网上报价时间截止后,填报价格一律不得修改,学校不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报价。
5.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6.供应商成交后,不论任何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5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项目的竞价。
7.成交供应商只对学校指定批次的处置资产进行回收,回收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相应赔偿。
8.处置资产无使用价值,不保证配件、附件齐全,数量以现场实际清点为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处置资产现状的,也表示对该处置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借口放弃。
9.处置资产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拆卸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拆卸标准进行拆卸,否则造成的任何责任、纠纷和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拆除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处置资产应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服从学校对资产处置进程的安排。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情况,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承诺执行施工的相关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
11.处置资产在资产移交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清理,不得遗留任何附属物。
12.成交供应商应全权负责其员工在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事宜。
13.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超越学校授权范围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申请文件要求:
1.申请书原件(格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2018年度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遴选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遴选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至少为遴选日前三日内);
10.《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划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及其他符合地方政府特殊规定的有效资质文件。
11.申请人拟派项目团队情况(相关人员的名单、简历、身份证、职称证书)。
12.申请人服务方案(时间计划及流程)及服务承诺。
13.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高校资产处置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资产处置合同或业主开具的处置收入凭证等)。
14.履约记录良好的核实文件(格式)。
15.申请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六、以上材料,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后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15室。
3.报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现场陈述及答辩。
现场陈述及答辩要求:各申请人需自行准备PPT演示文件,按签到顺序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时间3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届时请各申请人授权代表到场述标,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九、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遴选时间:2019年4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遴选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214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联系人:石磊
电话:010-64286841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9年3月26日
申请书
致:北京中医药大学
我方向贵校提交按照遴选公告要求的申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我方声明如下:
1.提供的申请文件全部真实有效。
2.仔细地研究并完全理解接受遴选公告的内容及要求。对于遴选公告规定的内容,我方承诺按遴选公告中的规定及相关要求实施并完成贵校资产处置项目,并根据报价金额支付资产残值。
3.我方同意从申请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申请书,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申请书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以随时接受入围。
4.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申请书应视为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5.我方没有被列入具有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贵方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6.所有此次遴选申请的正式联系均应按以下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人名称(全称)
申请人公章
日期
履约记录良好的核实文件
致北京中医药大学:
兹证明 (申请人名称)与我方签订的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内容真实有效,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履约记录良好,我方予以认可。
用户单位联系人:
座机(必填):
手机:
用户单位名称(公章或资产处置部门章):
日期: 年 月 日